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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弟弟与11.24号在学校打球,抢球过程中,2人过于激烈,造成对方中指骨折,当天就带着去学校医务室治疗,并且给予对方近1000元赔偿。2周后,对方提出无理要求,让我们给予对方找家教,我们拒绝了对方的无理要求。大前天,对方以人身损害为由索要医疗费等13000元。请问谷律师,我方胜诉多大?并且对方的要求算不算无理,中指骨折需要承担那么的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nyt……(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12-27 20: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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