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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 我结婚的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当时就写的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没领结婚证,不好写我的。也是以男方的名义贷款的。现在结婚了,但是贷款还没还清,房产证还在银行做抵押,不好加上我的名字。但男方已经同意以书面形式写下来并请人见证房子是我和他的共同财产。请问如果感情破裂离婚,女方能根据男方写的书面内容分得房产吗?能得到法律保护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tEg4934(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0-12-27 20:2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0-12-27 21:26
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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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2-29 16:16
存在一定争议,但是现行司法实践在实际房屋所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如实际所有人有证据证明其对房屋有所有权,法律还是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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