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劳动纠纷
天津市二级公路收费人员安置不合理
天津市二级公路收费人员安置不合理 我想请问,天津市政公路局自己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把其下属的通行费征收办公室的部分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合法吗?另外,该劳务派遣公司(朝日劳服}在与这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去的劳务派遣资质,请问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zgtjsz(天津)
提问时间:2010-12-27 19:3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亮律师
VIP
2010-12-27 23:16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天津通行费收费站取消人员安置纠纷请求法律咨询
3个回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1个回复
公共设施设计不合理导致人员受伤可理赔吗
1个回复
幼儿园收费不合理
1个回复
商场管理人员对员工规定不合理条例还进行罚款合理吗
1个回复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不合理
0个回复
请问中介收费不合理,怎么办?
4个回复
解除保险合同时对其收费不合理怎么办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