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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将争议房产立遗嘱留给第三方的问题

将争议房产立遗嘱留给第三方的问题 甲乙两人为一房屋的登记产权人,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但实际上该房屋产权存在争议,甲认为自己是房屋的唯一实际产权人,而乙只是房屋的名义产权人,甲准备起诉来确认这一点,去掉产证上乙的名字。 
1. 乙是否可以在诉讼前到公证处立遗嘱将自己的房屋里占有的份额留给第三方丙?需要甲的同意吗? 
2. 如果可以立遗嘱将份额留给丙,那这份遗嘱对甲的确权诉讼有什么影响?是确权成功可将遗嘱撤销,还是遗嘱的效力可造成甲无法拿回自己的房产份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itor(上海)
提问时间:2014-12-2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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