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动迁房权益属于谁?婚前单独做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动迁房权益属于谁?婚前单独做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一,情况描述
城市:上海。本人30岁,女,2003年结婚。父亲58岁。
1、父亲和母亲结婚期间建的房子(农村宅基地房)。2003年母亲去世。2004年我和老公生下一女。并在2005年把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我,老公,女儿)迁到老房子内(知道将会动迁,所以将户口迁入老房子)。但父亲是户主,并且原来的老房子上的证件上是父亲的名字(没见到过,应该是他一人的)。
2、2010年老房子动迁,已经与动迁办签好动迁协议,不过都是父亲一人操作的。动迁安置按照户口安置。(按户口和按面积都可以,按户口多一些,所以动迁协议是按户口)按照户口,一共6人份:我,老公,女儿两份(小孩都是按2份的),父亲,父亲的配偶(父亲还没再婚,不知是按照未来配偶,还是已丧配偶)
3、虽然签了动迁协议,但是动迁房还没建。
二、问题
父亲现在找了个女朋友(比他小20几岁,有两个孩子。另说明:这已是母亲去世后他的第三任女友了。第一任女友生活了2年,分手费花了10几万。第二任女友生活了5年,刚刚分手2、3个月,现在又有了第三任),要再婚(还未办证)。
我们不反对他再婚,再找老伴,甚至对此是支持的。但是我们希望他找一个真正能和他生活,能互相照顾的人,不希望他以后人财两空。
另外,以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我们都会照顾父亲,但是不希望他把动迁房财产挥霍掉,照他的性格,把拿到的房子都送给别的女人都完全有可能。所以希望保护我们一家三口的权益,这其实也是保护他自己的权益。
所以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
1、动迁房权益是完全受父亲支配的么?(他可能是这样认为的,他可能认为他想怎么分配就可以怎么分配)
2、动迁房在房产证登记的时候,是怎么个流程?这个流程是不是父亲自己一个人就能操作了?从而我们一家三口没办法介入?(动迁协议就是他一个人签的)
3、如果我们一家三口对动迁房有权益,那么现在已签动迁协议,但还没建好动迁房这个情况下,可以进行财产公证么?(证明动迁房里那部分应该属于我们一家三口的权益是我们的,不能由父亲一人处置)
4、父亲的动迁房权益是否可以单独进行公证,以证明这是他的婚前财产?
5、父亲现在还未再婚,进行单独的财产公证,以后婚姻纠纷时,是否有效?
在此先谢谢各位律师朋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la……(上海)
提问时间:2010-12-27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