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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离婚时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两人结婚有三年,有一孩子两岁多,结婚时男方给了16000的彩礼,加上三金、红包之类的花费了50000多元,但是在结婚第二年由于买房子女方父母出了20000块钱。婚后两人多次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多由女方提出。最近一次闹离婚女方动真格了,要起诉离婚想获得孩子抚养权还要求返还那两万块钱。咨询一下:
1:孩子应该怎么判?(男方条件明显优越,月收入每月在3000左右,女方一直没稳定工作,而且女方娘家是租的房子,父母都动过手术不能干重活,收入很有限,并有一妹妹读小学3年级)
2:彩礼是否可以要求适当返还,那两万块钱女方家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有媒人作证,两万块钱没有借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ng3……(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4-12-21 18: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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