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是上门女婿。现在因感情不和,多次对我人格侮辱,辱骂我父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属于乙方所有的。 我的补充: 2014-12-2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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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4,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5,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不愿意协议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