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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我是否需要提供这些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我是否需要提供这些资料 12月6日我与以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判定为同责,住院期间我垫付了8000元和申请了保险公司的提前垫付,我修车自己花了1600多。现伤者自己说一两天就出院了,她不想一次性解决,想经过法律解决,向我索要责任认定书(他的那份让我交到保险公司做医疗垫付的资料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我的保险单复印件。现在我手上只有他的一张借条和一张我给医院交钱的收据,其它理赔的资料一概没有。
问:1. 我应否把这些资料给她(他还未出院)
    2. 如果他起诉是否连带我的保险公司,我用请律师么?
   3.  我该如何应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naid……(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0-12-27 07:53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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