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父母遗产公证有效,为什么在公证处还受刁难?

父母遗产公证有效,为什么在公证处还受刁难? 我母亲92年去世,父亲今年9月去世。父母在1996年生前已经立下遗嘱,把他们的房产全部给了我,并在上海某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父亲去世前,把公证书给了我。可是我到该区公证处去办理手续时,却被公证处的诸多“理由”拖着不办。先是说其他兄弟姐妹有知情权,这个我能理解。我提供了所有享有知情权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可是经办人先电话通知(需要知情的人都接到电话了,经办人自己说的),然后等上十天。过了十天之后又说家里有人不同意或没有回复(在这十天里不同意者并没有提供不同意的有效证据),要等经办人发函再确认,还需要等上十天。这样我就搞不懂了,既然是知情,那享有知情权的人知道不就可以了吗?如果说电话通知不可靠,不算数,那为什么不直接发函?公证处收了我父母被继承人的公证费,现在还要收我这个继承人一笔两千多元的公证费,怎么就是这样办事情的呢?更加不能理解的是,经办人说:还要看看你们家庭里有没有特别需要照顾的人,如果有,那就要划分一部分资产给他。姑且不论家庭里有没有这样的对象,公证处难道有权改变遗嘱人的意愿?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权利可以不被尊重?还有可笑的是,经办人居然说,虽然你有公证书,但也不排除你父母当时丧失思维或者受了胁迫立下了遗嘱。这样我就想不通了,父母的公证书后面有当时经办该遗嘱公证人员的签名和证明,该遗嘱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有效与合法的,并盖有公证处的公章。到底怎么回事?谁对谁错?公证公正何在?难道……
如果这样一圈调查下来,哪天我才能得到我应该享受的权利?(当然如果有人想上法庭解决,那是后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jlcjl……(上海)
提问时间:2010-12-26 23:3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