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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后没立即补办,万一被冒用我要担责吗?

身份证丢失后没立即补办,万一被冒用我要担责吗? 本人2012年2月丢了身份证,当月补办了新的,3月在报纸上登出遗失声明。可我原以为丢了的身份证找到了。2012年11月将新的身份证丢失,因为还有第一张(同是二代的)就没办第三个身份证,也没做第二次登报。请问万一我的身份证被人冒用,我没立即补办新的要担责吗?可以用3月初的报纸为11月以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免责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oaisu……(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4-12-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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