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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某商场租赁了一个摊位经营家具,在没到期的情况下商场又被另一方全部承包了
您好!我在某商场租赁了一个摊位经营家具,在没到期的情况下商场又被另一方全部承包了 您好!我在某商场租赁了一个摊位经营家具,在没到期的情况下商场又被另一方全部承包了,我们每一家经营者都跟后来的承包方签订了补充协议.随后该承包方要求我们全部按他们的要求装修,接下来租金涨了很多,导致现在多数店面无法继续交租金,而承包方通知没有续交的月底前撤场!承包方作为丙方跟我们签的补充协议,而我们缴费票据上的盖章却是与之无关的另一个公司名字…想问一下~1.补充协议的承包方不具备家具经营资质,协议是否无效?2.承包方盖章不对有权利收取租金吗?他们这样要求我们撤场是否合法?3.如果撤场,装修费及多缴纳的租金能否要回?4.怎样才能让承包者离开,和商场原所有者继续合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12-20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