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判决书中 认定事实 与庭审笔录 不一致 怎么办
判决书中 认定事实 与庭审笔录 不一致 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判决书中“该房屋属于被告夫妻共同所有, 被告的配偶对该协议的签订予以认可”。 可是在庭审时, 被告配偶多次声明“不同意该买卖” 有庭审笔录为证。
法官不根据庭审笔录进行判决的行为, 是否属于颠倒黑白, 枉顾事实? 而且取判决书时要先签字, 才给你判决书, 根本不给予辩驳的机会!
现在还有这样的法官? 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upc_20……(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09-04-11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