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方有个8岁女儿,经让人介绍认识不到一月结婚了,婚后四个月相处性格不和
一般不需返还。
您好: 四金和3000元衣服作为个人生活用品,不需要返还;10万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会支持。
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精神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不会支持。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