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间的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间的问题 公司一员工7月20日向仲裁院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依法补齐到劳动合同实际解除之日的社保。9月8日开庭。裁决书11月10日下达。。
面临的疑问是:之前为了证明公司已为申请人补齐社保,所以社保交至8月底。但是裁决书下达时间较晚,员工也在等待裁决期间继续在公司上班,这样的话,这位员工的社保究竟交至什么月份才是最正确的。。。
因为按道理说自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时间的一个月后应该为实际解除合同的时间。现在因为都在等待裁决书所以这个时间究竟如何界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ngfe……(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4-12-19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