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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男友未婚买房,总价值73万多,首付23万,我出五万,剩余他支付

我与前男友未婚买房,总价值73万多,首付23万,我出五万,剩余他支付 我与前男友未婚买房,总价值73万多,首付23万,我出五万,剩余他支付,办理房产证时写明房子属双方共有,并未注明个子所拥有的比例!之后两人准备结婚,男方支付五万彩礼和两万首饰,两人并于2012年5月3日在江阴四星级酒店办理结婚喜宴,但未领结婚证!女方所受彩礼全用于办酒席25桌与买新房家电之用!没想到与2012年10月15日男方出轨,被我抓到,他也承认自己出轨(有认证听到他承认),我选择分手,并把所有属于我的物品全部搬回娘家!现在我也已经结婚并怀孕。他也将明年结婚,但是房子的事一直没能解决,我向他索要十万,他不愿意解决!他提议通过法律解决,此事拖了两年,想尽快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4-12-1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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