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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是否《婚姻法》有关共同财产的规定只对家庭内有效

是否《婚姻法》有关共同财产的规定只对家庭内有效 婚后购置的房产按《婚姻法》规定无论登记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就不承认另一方是共有权人,只要求一方签字就办理了贷款,房产局也不承认另一方是共有权人,没有另一方的同意证明就办理了抵押登记。是否《婚姻法》有关共同财产的规定只对家庭内有效,而对外则无效?银行和房产局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1109(北京)
提问时间:2014-12-1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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