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进入非访区,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么?
进入非访区,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么? 半月前,母亲去北京上访进入非访区,母亲所在乡政府提前得到通知在那里等候,劝母亲回家被拒绝,突然一人吧母亲从后面抱起要上去接她的汽车,因为车停的较远,可能是抱不动了,就把我母亲摔在地上,正好摔倒路边的路牙儿上,母亲倒地不起,经医院检查,腰椎2—3节骨折。事后,我找到乡政府,他们百般搪塞,说不认识那人,那人不是他们的人,拒绝出医药费。请问,这件事,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宝山123(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4-12-18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