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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阻挠施工为由,将我们村民告到县公安局,公安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刑拘了我们四位村民!

开发商以阻挠施工为由,将我们村民告到县公安局,公安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刑拘了我们四位村民! 开发商以阻挠施工为由,将我们村民告到县公安局,公安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刑拘了我们四位村民!开发商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土地,当时让村民卖地的时候是以建设集体农贸市场为理由,在还有几户村民没卖地的情况下现在又开始建设商品房,从卖地到现在已经有四年多没动过工,土地法上好像有这么一条,土地卖了两年不动工的,应该无偿还给农民,所以现在开发商动工,村民不让他们施工,就被他们以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给刑事拘留,拘留地点还是在信访局,当着信访局信访人员的面就给带走了,信访局的人也没问什么事,他们这么做有法律依据没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72292……(河北)
提问时间:2014-12-1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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