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们单位部门领导虚开发票,大概有三十多万,并且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
算证据,建议及时报警处理。你不承担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