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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朋友被人用玻璃茶杯砸中面部后还手,造成对方轻伤,其在院治疗费用超常规治疗费用(已经23000元),如果不服从派出所调解,到法院审理有可能判刑吗,多长时间,可能因对方先动手判缓期吗?医药费用可以申请相关单位审核吗,哪个单位有权单核?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kL65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12-2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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