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手术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手术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2010年12月2日60多岁的徐女士在广州某三级医院做了股骨头置换术,现已术后17天,12月16日准备办理出院,可是复查拍片时却出现股骨头脱位,予复合后第二天又出现脱位,这么大的一个手术,说脱位就脱位吗?医生说如果再次出现脱位的话就要重新做过这个手术,从手术到现在,我们已经用了6、7万,可是医生竟然说要重新做过,家里已经山穷水尽了,更重要的是这病人忍受得了这么多次手术吗?而且还有心脏病,还要这么多的精神损失,疼痛和痛苦,我想问这是不是手术失败,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如果真的要重新做的话,我们还要不要重新自己交费,希望律师们为我们这些消费者争取我们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ff3684(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2-24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