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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多次1共借了52万元钱给别人,(打了借条)当时口头约定给2分利息

我分多次1共借了52万元钱给别人,(打了借条)当时口头约定给2分利息 我分多次1共借了52万元钱给别人,(打了借条)当时口头约定给2分利息,后来给了我2万元利息钱,人就失踪了,我起诉到法院,法院把这2万元算成是还了我的本金,这样合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4-12-13 21:3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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