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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出纳基本每月违法给自己多发了一份或多份工资,现已离职,小老板该如何维权。

出纳基本每月违法给自己多发了一份或多份工资,现已离职,小老板该如何维权。 我们是小公司,财务制度不规范。招了个出纳和会计。现在公司和另一个公司合并清账,正好出纳即将待产离职。现在发现基本每月,出纳就利用职务之便已银行转账为自己发一份工资,然后又已现金为自己发一份工资。因为平时每月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员工工资项只填写总额,所以对账时没有员工工资明细而疏漏错过。出纳给自己多发的工资总计2万余元。且有一笔80000汇款汇错。公司有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明细,还有农行建行流水明细指向出纳以权谋私。请问现在该怎么维护小老板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sh20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12-13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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