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方,准备提成离婚,跟男方是相亲认识的,没有感情,问下
答:不是,利息是共同财产。父母的外债不需要你们偿还。
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男方父母借款你没有义务偿还
法院判。
是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的婚前的收入是个人收入。
能说清楚银行存款来源,可以按个人财产,而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借款,与本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