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原户主是老人,老人同意写三儿子名字,现在房产证在办理中,大儿子和二儿子反对要打官司能胜诉
如果办理了房产证,登记人为权利人。
先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人再赠与给第三个儿子。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老人赠与自己的房产,他人无权干涉,如需帮助请及时致电本律师。
由老人决定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你好,老人自己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虽然房产证尚未办出,但老人必定签署了相关文件,才得以去申领房产证。因此无论是分配拆迁利益的协议,还是赠与行为,已经实现了权利转移或财产转移,个人判断能撤销的可能性不大。
其他两儿子无权干涉,由老人自己决定。
如果写了三儿子名字,其他两个就不能主张权利,三儿子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