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上班实习期脚趾粉碎性骨折,就诊前在工厂财务处打了2万的欠条,当时厂里的人说先拿到钱再说所以也就没多想,现在半年过去了我去厂里协商解决此事,可负责人说只报销当时的医药费,而工资按厂里的规定一月200元,交通费营养费概不负责,还说我说过不满意就写个条子向上级反应,他的意思是你反应也基本没用,厂里就这样规定的 。我现在都懒得弄这些事情,反正是我欠着他们2万。这样做是不是不妥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tn13(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2-24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