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化妆品过敏怎样维权?
化妆品过敏怎样维权? 我一个月前在商场购买了某品牌化妆品(添加精油),用后脸过敏了,起初用的量少,出现小水泡状的红点,起初不能确定是用化妆品过敏,后来,又用了一周时间该品牌的化妆品(洗面奶、水、精华、乳液、BB霜),然后售货员告诉我说那个水能做面膜,用的当天脸就特别痒并且又起了好多水泡,第二天还特别痒。我去商场他们不给退换,说超过十天就不管了,解决不了,但是我确实是因为用了他们的化妆品过敏的。请问我可以维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丹凤111……(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4-12-12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