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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开门进入

是否可以开门进入 我与一房客于去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于今年八月一日已到期。按合同规定于到期前一个月询问是否继续租房,房客回答继续并说过几天就付后一年或半年的房租,每隔几天我打电话回答总是过几天,过几天就付房租,推托至今已有半年,因其经常在外无法见到,我不想再继续等下去,以电话告知请他与本月三十号之前前来结清拖欠的房租并搬走他的东西,不在租房给他。如果房客到时借口不来,我是否可以带证人开门进入?该带怎样的证人?对于房内财物该如何处置?如果不可以进入,该如何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思雨F(甘肃-天水)
提问时间:2010-12-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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