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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尚未过户的房产,现能否依法讨回?
至今尚未过户的房产,现能否依法讨回? 该房系单位集资建房(自建公助)93年时,我与丈夫均系同一单位,由于95年丈夫下岗出于生计,我们被迫到外地谋生,此间,丈夫擅自(未经我及女儿同意)以五万元转让,其协议待五年以后过户,但此后几经交涉,对方均无意过户(因过户,需要还得补偿我钱)对方现每年高价出租,以此谋利,我因身居外地,再加其它愿因,所以此事拖沓至今,现我有意想借助法律收回该屋,请问有无希望?我的理由是:1)对方违约,不愿过户2)当初协议未经共有人同意3)产权证尚在我手,故请求法院判前协议无效,被告人补偿原告部分损失并退回该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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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vlu6179(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0-12-23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