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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

离婚补偿 我们是2006年结的婚,婚前有过两次怀孕,第一次没要,第二次自然流产,婚后就怀不上了,医院检查是子宫内膜异位证导致两边输卵管堵塞,今年三月份得宫外孕已切除一边输卵管。现我老公在外面有了人,但我没证据证明他们同居,他已上诉离婚,离婚的理由是我不和他去看望他父母,和他姊妹不和,导致感情破裂。今年十月份以来我进不了家,因为他不拿钥匙给我。请问我能提出今后医病的经济补偿吗?这种行为是不是遗弃?我该从哪方面去打这场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wq5026(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10-12-23 13: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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