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没有到期,我帮房东转租出去,中间没有给他造成损失,是否应该赔偿所谓的赔偿金?
合同没有到期,我帮房东转租出去,中间没有给他造成损失,是否应该赔偿所谓的赔偿金? 我和房东2014年9月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是一年,押二付一租金是一月一付的,后因工作调动问题,口头上当时就和房东联系过要退房,我这边负责帮他找下任的房客,房东也答应我可以退还我押金。到后面过来签合同当天要求临时起价比原先要多租一两百,后租客不同意就要求我这边要扣1000押金作为他的补偿金说是我没办多租就我这边补偿他,他现在已经和下任租客签了合同,但是我这边房屋合同没有当时立即解除,他说要等到和下任的房客入住,把扣掉补偿金1000元后的押金返还给我!房东却出尔反尔,之前说我们找人租就不付的,后面又变卦想多赚点,还威胁我们如果我们再多说什么或者不给补偿金就扣我们所有的2400违约金。现在的情况是新的房客我找的,已经和房东签合同了过几天才生效,我这边合同还没解除。我想知道中间如果没有给他造成损失的话违约金要不要付,该不该给这个赔偿金,能不能申请维权?
还有房东每个月要求单面给房租而且不给收据,这个有点麻烦。
毕竟1000对于出门在外的上班族来说不是什么小数目,而且我也有一口气在心里因为房东的不讲信用,
请各位大律师开进口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33448……(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4-12-08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