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是否构成刑拘
是否构成刑拘 急急,某货场位于我镇瓮福磷矿矿区,双山坪货场及“村霸”诬告我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堵车事由说明如下:
1、2006年9月12日经福泉市运管所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成立了,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某货场是一个私人企业,而他们的运输运力只能靠,有合法运输经营权的只有我们公司,而某货场不顾牛场地区的开发,不顾牛场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将货运的运力转给一个没有合法的经营权的非法组织(自助扶助协会)运输,由因某货场的违规错举造成了镇地区广大驾驶员的愤怒,从而车主们自行组织起来去堵某货场。
3、发生堵车事后,由公司经理,及公司车主、等人到牛场镇政府去要求解决此事,到镇政府后,当时在场的有镇镇长、派出所所长,镇长说:“凡是来我们镇地区搞发展的企业,也是为了我们地区发展经济,我们表示欢迎,你们需要运输,尽量给我们地区的车队运输不能叫外地车来运输,如果我们本地区的车都不能运输,那你们不能叫不合法的组织机构的车辆来运输,我们地区发展经济,镇地区地经济都外流了,这一点你们是企业单位换过角度郑重考虑下”。
4、事后镇、镇政府对于此堵车事件,(也没有作出任何问题解决)经我公司经理队自助院扶助协会,多次协商无果,我公司经理说镇地区的货大家拉,你们也可以到街上拉,自助协会声称是为了他们的村民,他们说;“某货场一年发货40万吨,我们每吨提0.70元,40万吨乘0.70元=28万元,我们不干,我们不去你们街上拉,你们也不要想来我们地盘拉货”,实际自助扶助协会是扶助他钟氏集团村霸,老百姓得钱了吗?没有。
5、某货场,占用货场实际是东南街村民的,我公司有一半车主都属于东南街村,土地已被占用,自助协会只有那条路是属于他们的,由此可想而知,某货场老板害怕钟弟兄氏集团,因为某货场老板的磷矿进出都要经过钟氏兄弟集团的门口,因此不管哪个地方的车辆都不敢进去拉货,有进就无出,可以说是钟氏村霸性质恶劣,每年收入保护费,从驾驶员中提取,每年28万元,这样一个非法组织逃避国家的税收,请问他钟氏兄弟集团是属于什么性质?我公司,是受国家法律保证的,国家税收一直按标准付出的,钟氏兄弟集团堵我公司车辆不准装货,又合法吗?他们组织非法,又不纳税,反倒诬告我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他们这样才是纯属于村霸扰乱社会秩序。
6、我公司车辆,是带着合法的运输身份,去某货场装货,某货场老板不但不给予我公司车辆装货,反而联合起秦家院钟氏弟兄来堵,福泉市牛场春运汽车队的车辆,在秦家院路中间倒了一车矿,反把我公司车辆堵了一个星期之久,在被堵期间驾驶员柴油和电瓶多数被盗,怎么能说是我公司的车辆堵某货场呢?实际堵车造事者是自助非法协会,钟氏兄弟集团。
7、某货场企业的发货行为是违规的,从而造成了镇地区运输企业的混乱,影响了货运的正常发展,从而造成的堵车事故,某货场企业单位不但不承担,此次重大责任反而诬告我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08年8月11日刑拘,至今仍为放人,请问律师我公司的经理是否构成刑拘呢?现在我改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绿叶(贵州)
提问时间:2008-09-16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