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户口居住人,父亲有部分产权拆迁安置问题。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拆迁安置的问题,法律层面的继承关系应该是明确的。继承关系中,首先从您的描述中看到遗嘱应该是没有的,那么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按照《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从中看出你不能直接获得安置补偿。
其次,虽然直接获得的肯能不大,但是间接获得自己的份额是很有可能的。
因为在拆迁政策中,往往会按照成员人数,计算赔偿数额,比如常见的一个人可以获得30个平方的面积,独生子女可以获得60个平方,在宅基地使用权上也有相关的份额的,您可以直接享受更大的份额。但是一定要户主同意。目前你爷爷已经过世,父亲是户主了应该,那么您可以从户主手中接受份额的。直接获得的话肯能不行。但是因地方政策和拆迁协议的约定为准。您可以咨询本辖区的政府设立的公司进行,也可以向本村委咨询联系。
再则,您的养老金办理应该是可以直接享受的。
最后,建议您回去查询一下自己宅基地使用证,看看自己的名字有吗,然后去村委或者成立的拆迁办,去咨询一下政策。这些事最终的依据。
只要户口在的话,最后最后,无房户还是可以申请,毕竟拿到房子的会实惠很多的。
因为现在政策不统一,没法明确的回答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当然你有疑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我会为你尽力解答的。望采纳!
如果你的户口在当地,根据拆迁政策,应该可以享受无房户待遇。
你的父亲可以得到。
一般不能。
一般不能。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当地政府的拆迁文件是否下发,拆迁补偿的标准及补偿对象是否明确,建议您明确核实;
其次,按照您所说的,您从小户口就跟您爷爷在一起,那么您爷爷去世后,您爷爷的相关遗产会发生继承,即自您爷爷去世时起,您父亲就会享有部分遗产份额的所有权,目前面对拆迁,您父亲应该享有拆迁补偿或者安置费用。
再次,关于您是否享有相关费用,还是建议您咨询当地村委会或政府,查看拆迁补偿文件的具体内容,争取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我的补充: 2014-12-07 15:15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作为您爷爷去世,那么遗产应当由您父亲继承,而非是您,所以原则上您不享有拆迁补偿及安置费用。
1、如果你的父亲去世了,你和你的兄弟姐妹是可以代位继承的,你们可以得到你父亲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包括拆迁补偿的利益)。2、如果你的父亲健在,和你没有如何关系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描述,解答如下:
首先,关于拆迁补偿或安置,各地的政策不同,如果是房产所有权人+户口的标准,那么您可以得到部分拆迁补偿或安置,但如果仅根据房产所有权人为标准安置,那么您基本就不能参与拆迁补偿或安置,所以,建议您去相关的拆迁办了解政策。
但您说从小户口就在爷爷一起的,根据以往的经验,通常大部分地区对在出生就有户口的人员还是会有一定的补偿的。
其次,由于您说您爷爷已经过世,而继奶奶在世,那么是否您亲奶奶已经过世?如果该房屋是您亲奶奶和爷爷一起购置的,那么该房屋的一半产权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剩余还有一半产权则由继奶奶和您爷爷的子女按法定继承处理。
通常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还规定,如果在父母死亡前已经死亡的,由该子女的子女代为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如果父母死亡后,遗产分配前子女死亡的,由该子女的子女转继承应分配的遗产。
综上,您应当赶紧了解一下当地政府拆迁政策是否已经下发,如果已经下发要向您所在地拆迁办确定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如果政策上您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您只能向拆迁办争取权益,原则上应当由您父亲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如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还有疑问可以追问或电话联系咨询13957583009.
你好,你能得到拆迁补偿,因为产权为你爷爷的遗产,你可以参与补偿或安置。
你现在没有继承权,现在不能实现你的要求。
你好!一般情况讲,你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您好,目前拆迁补偿政策有些是按照产权所有人有些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的,因此建议您了解当地补偿政策。
若是按照产权所有人补偿,则改补偿属于您爷爷,由于您爷爷已经过世,因此有你爷爷的继承人您的继奶奶和他的子女共同继承。
若是按照户籍补偿,则您爷爷现在户口簿上的人员均享有补偿的权利,您爷爷的那一份有其继承人继承,当然您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因此,您现在需要明确拆迁政策中补偿对象和方式,这些都是公开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产权是你爷的,你爷已经去世,你父亲能获得拆迁补偿款。
至于你有没有单独的拆迁补偿,得看拆迁补偿政策。如户口有补偿的,则你有补偿。
依当地拆迁政策而定。一般情况下,有户口是可以得到一定的拆迁利益的。
你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还规定,如果在父母死亡前已经死亡的,由该子女的子女代为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如果父母死亡后,遗产分配前子女死亡的,由该子女的子女转继承应分配的遗产。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拆迁房屋的安置问题,需要拆迁方案和拆迁文件予以确定,而拆迁方案的规定就是直接规定针对那些人进行补偿和安置以及赔偿等问题;
2、对于拆迁补偿、赔偿和安置的对象有的是针对该房产的所有人,也有的地方是针对该房产上的户口人数以及房产的价值等,如果你的户口在该房产上,那么你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安置,而其他的在该房产上的权利应当由有继承权的人共同继承,包括拆迁补偿款和赔偿款等;
如果该拆迁方案针对的只是该房产,那么就不会对你进行安置,毕竟该房产属于你爷爷,那么在他去世后,他的房产就应当按照遗产有你继奶奶和你的父辈共同进行继承;
3、如果拆迁只针对的是该房产,那么你就无法获得安置和补偿或者赔偿,那么该房产上的拆迁利益应当由你爷爷的继承人进行共同继承。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建议采纳。
你好!如果你的户口在需要拆迁的当地,根据拆迁政策,应该可以享受无房户待遇。可以进行安置,但是不一定能够得到青苗费、土地补偿款等的分配。
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房子,可以要求安置
如果你户口在被拆迁处,应该属于被安置人口,应能获得一定拆迁安置补偿利益。
你不能得到,你父亲可以主张权利
具体要看拆迁补偿政策,如果你在读大学,那么你的户籍应该是已经转移到学校,你获得拆迁安置的可能性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