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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再婚家庭子女的规定

再婚家庭子女的规定 我离婚后再婚。现妻子是丧偶后再婚。妻子带有2个孩子,再婚时一个男孩15岁,上初中,接受我们的抚养;一个女孩22岁,已经独立工作,生活,不接受我们的抚养。
请问:我的再婚家庭中,那个女孩是否可以不计入“我的继子女”范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朱承平(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4-12-0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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