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贷款主合同问题

贷款主合同问题 企业通过关系拿到一笔1000万的流动资金贷款,流贷的范围应该用于企业正常经营,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用于企业经营,而是用于其他用途,那么是否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主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主合同无效,那么企业与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与提供反担保物的个人的从合同是否就无效。目前此笔贷款企业到期无力偿还,担保公司已经代偿,如果确认无效,那么提供反担保物的个人是否不用承担责任,因为个人都是被企业诈骗的方式提供反担保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a2z3(北京)
提问时间:2014-12-07 10:46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