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的官司该怎样打?
这样的官司该怎样打? 男方酒后殴打女朋友,致使女朋友轻微伤,女朋友到派出所报案,因为女方和警察是熟人关系,办案警察偏袒对方,制定出万元赔偿金额标准,以拘留男方为借口,强迫男方鉴定该协议,拒绝走法律途径解决此案,男方只履行协议上的四千元钱,剩余六千元钱未履行,派出所办案过程中,出现瑕疵,后经过男方当事人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派出所再次调解,当时没有对男方记笔录,录口供等等法律程序没有办理,后来拖过了治安案件受理日期,(报案期已经超过40天时间了),派出所无法对男方进行行政处罚了。女方当事人受伤之后,没有住院,无医伤情鉴定书,就有一张医院诊断证明,药费不过200元,目前经过派出所调解时,男方累计支付她7000元,本来就不合理?在支付女方7千元钱里面,派出所所长还替男方给女方1500元钱呢,如果不给钱,女方就不在调解书签字,她就要求派出所重新立案,可笑的是,这是治安案件,只能够受理,打架当天,现场无目击证人,也无视频监控录像,派出所调解书上没有写明,具体的赔偿金额,只是写着:有关经济金额,双方协商解决。但是男方觉得赔偿金额不合理,女方治疗费用的发生额很小,请问,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女方吗?如果起诉了,法院会受理吗?打什么类型的官司呢?具体诉讼费是多少?如果请律师,那么律师费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彬00(辽宁)
提问时间:2014-12-06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