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怎么追回,法院上诉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院收取诉讼费用。你请求偿还35000元债务,依《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收费标准,法院收案件受理费675元。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之规定,若你符合该办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规定的情形,可提出减缓免申请。
若你既不符合减缓免条件,又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则法院可裁定驳回起诉。
另外,根据上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的公告费用也由你垫付。
公告送达后,法院可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