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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已交首付,是否能够解除合同?

房屋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已交首付,是否能够解除合同? 购买了一套商业立项住房,在签订预售合同整个过程中,开发商始终宣称该房屋具有办公和居住双重功能。在其官网页面,广告,售楼处宣传画册及样板间中均明确表明该房屋具有上下水,厨房、卫生间等居住功能。销售人员在楼盘介绍时也明确表示该楼盘具有居住功能。同时在合同中也多处出现上下水,卫生间的交付、维护等说明。临近房屋竣工,开发商突然宣布本楼板为纯办公楼盘,不仅不具备居住功能,并且没有没有入户上下水,并以合同中并没有注明为由对前期宣传全部认账。

与开发商交涉后,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即便业主提出按照合同支付20%违约金,开发商依旧不同意退房。

想问问,在此种情况下,是否能够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909……(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12-06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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