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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对方因以招聘名义以达到骗色目的,事后同意给钱私了,但并未兑现,此事走刑事还是走民事案例

对方因以招聘名义以达到骗色目的,事后同意给钱私了,但并未兑现,此事走刑事还是走民事案例 我女儿因求职期间被一名私企老板以招聘助理为由的名义骗色,发生了性行为,对方当时同意用钱作为补偿私了这件事,所以她当时并没有报警,结果后来该老板逃之夭夭,并未兑现,现在女友因此事精神很崩溃,请问光这种打着招聘骗色的这一行为能定他罪吗?首先我女儿并未与他认识在先,所以对他并素不想识起初,也不是朋友关系,纯粹就是他设的一个骗局,只因女儿生性单纯,没有多想。如果打官司赢的机率有多少?

首先女儿她当初因喝了点酒,酒精作用下加上她身体虚弱(本身身患疾病)并没有太多力气反抗,属于半推半就的形式。但我女儿平时的为人一直洁身自好,导致今天面对这个事情精神很崩溃,严重影响到心理!希望专业律师给个公道的说法,能否让这样的人渣得到惩罚,以免更多无辜女性受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son3……(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4-12-05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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