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抚养老人的问题
抚养老人的问题 我伯母75岁(伯父早年去世),有三个孩子 。老人一直一个人生活。老大从分家到至今除每年给250斤稻谷外,没有给过老人一分钱,他的经济在三兄弟中居中。老人也没有经济来源。在老人生病初期也从未问过老人的病情,也没有拿过一分钱给老人治病。都是两个弟弟在给钱。现老人确诊为癌症晚期。老人要求她信任的人(和尚)为她法事。老大硬要违背老人的意愿。硬要做主给他小舅子做法事(他小舅子是和尚)。我伯母坚决不同意让老大的小舅子给她做法事。老大说如果不让他的小舅子做法事他就不参加料理后事。他的态度和行为遭到了众人的指责。可他还是很固执。我们现在都不想再做他的工作了。我想通过法律来让老大负担应有的义务。我们是否能将他起诉到法院,一、要求他给料理老人的丧事费用三分之一(一万伍仟元)这是他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二、要求他补这二十年的抚养费用。三、要求他给老人在生病期间三分之一的医疗费用。四、像他这种情况是否要受到法律的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电老师(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0-12-22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