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回族离婚的女人,我生过两个孩子都判给前夫,我现在找的也是回族他没有孩子
可以,少数民族不受限制。
需咨询你当地的计生委
你好,直接问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与计生办核实
每个省份应当有其特别规定《**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你可以去阅读一下。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聚居在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少数民族夫妻是农村居民的;
(二)少数民族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城镇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三)夫妻均是农村居民,一方是非少数民族,并在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的;
(四)少数民族夫妻均为农村居民,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二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你好,可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