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婚后俩人共同买了老公单位集资房,男方有家暴,现在离婚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对于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
房子会归男方,你可以要求相应补偿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分,如果能证明一方有家暴等行为,可以要求多分。如需法律服务,请致电详询。
男方有过错,你可以请求适当多分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如有一方有过错,家庭暴力,可以要求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