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女方补偿协议的问题
有权利对于未分割财产,要求进分割
婚后购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要看是否有其他约定。或者是否属于单独所有。
你好,如果协议约定的不明确的话,男方的行为应属于一种赠与,因为赠与的财产是按月产生的,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财产转移前有任意撤销权。除非你们协议经过公证。第二,协议的内容不是很明确,“工资卡由女方支配”与“工资卡及工资额由女方支配”是不同的。
只要双方自愿,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属于赠与,男方随时可以撤销赠与。有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受法律保护,对方挂失,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
对于房产,应当是无法要求的。既然是通过女方银行卡支付物业费,那么必然在离婚前对此房产是明知的。双方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无房产问题,应当视为放弃。
可要求男方按协议履行。
有权分共同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