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打的是贩卖毒品的罪名,现在逮捕证已经下了,请问多长时间能判
您好,法官会考虑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你好,贩卖毒品是重罪,现在不清楚数量和案情,也不好给出明确答复。一般案件逮捕后到下判决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时间跨度较大,如果属于疑难案件,重大团伙案件等情况,还会延长。毒品犯罪一般不会判缓刑,因为数量到7克,量刑起点就是7年了。除非数量微小比如三克以下的,才会有可能判缓刑。再者,性病在量刑很低时会影响到缓刑的适用,主要看犯罪情节和量刑情况。影响定罪量刑的细节很重要,建议结合案情具体咨询。祝好
你好,一般刑事案件要经过公安侦察、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时间比较长。快的一般也要3个月左右,慢的超过一年。
刑事案件各阶段(公安、检察、法院)办案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四)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刑事案件具体案情不同,结果也不尽相同,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全面客观分析案情,确定辩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