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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收购

原股东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原股东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我公司为了完成兼并重组的任务,收购了一煤矿的采矿权,并经省国土厅转让公示后办理了变更后的采矿权证,因只收购了采矿权,所以至今营业执照未办理变更手续,今天接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说我们在收购前的法人有未付清的货款,现我公司为第三人要求履行前法人的义务,请问我公司该承担吗?营业执照未办理变更也要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wei01……(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4-12-0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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