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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师勾结法院法官为他人以虚假诉讼方式保驾护航,并获得当事人赔偿190000万元

原告律师勾结法院法官为他人以虚假诉讼方式保驾护航,并获得当事人赔偿190000万元 就在2012年9月区检察院同意受理了当事人的抗诉申请后,检方经办人并在9月30日两次打电话问当事人要原告人的电话是什么?抗诉材料上明明白白地解释清清楚楚了,当事人根本就不认识原告人,那来电话号码呢?刚刚介入调查没有几天时间;10月8日原告律师就主动与被告联系提出和解。不要把事情广大。
被告当时就回答对方律师一句话是法院是你家开的,我都不会和你们和解。不知道什么原因-----。于是2013年2月五个月后检察院给了被告一份不予抗诉决定。于是法院执行庭工作认真负责----吧?并快马加鞭一份执行书送达单位人事处,我还是单位通知我才知道此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gq58(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12-0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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