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外来户为什么不能享受跟村民一样的待遇
外来户为什么不能享受跟村民一样的待遇 我家是88年从外地迁入本村的,我父母也参加村里挖水库等义务劳动。到了92年村委会又分了宅基地,我家盖上了新房,每年村里发放的东西都有我家的,我家和本村村民一样享受村民待遇,到了07年村长让我们外来户每人交一万块钱才可以继续享有村民待遇,不交钱就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只能享受地保待遇,我家户口已经在本村,以经是本村村民,为什么还让每人交一万块钱,才能享受村民待遇,村长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炳银(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4-12-02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