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遗产继承的一些问题
关于遗产继承的一些问题 我有一个亲大爷,今年七十岁,光棍一个人,以前和他合伙做生意的一个人,通过大队写了一份赡养协议(没更名改姓,没把户口签过来),但是对他疏于照顾,经常一出门就好几天不回来,并且不给他留钱留吃的,变相虐待他。我想赡养他,我想和我大爷通过公证处立一份遗嘱,是否有法律效益。原先的旧协议是否作废。如果我大爷和我双方通过公证处立了协议后,以后别人还可不可以在通过这种形式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肤肤(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0-12-22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