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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体育课堂意外事故

体育课堂意外事故 四年级的学生(10周岁)在上体育课时,老师安排分组练习,女生绕操场自然走,男生练习仰卧起坐。女生在自然走的过程中有一位女生突发奇想闭着眼走,让另两位女生领着她走,在闭着眼走的过程中碰到操场外的旗杆上,该学生才睁开眼,在碰之前有一位学生松开她的手并提醒她“停”,但她仍闭着眼碰上了旗杆,导致门牙被碰断两颗。这个事故老师在法律上需负什么责任,学校需负什么责任,三名学生该负什么责任,如何划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mc197……(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4-12-01 16: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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