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未逃逸,事隔一年被拘留,应当否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未逃逸,事隔一年被拘留,应当否 我朋友09年春节前开9.6米长的大货车撞死一老人家,当时未死,后送成都川医,抢救无效死亡。是我朋友驾驶员全责,车买了全险。后经法院判决,应赔十几万,因老人家是农村户口,其家属闲钱太少,说老人这是城市户口,保险公司不依。10年5月我朋友问律师可否先去广东打工挣钱,律师说可以,我朋友就去广东找工。10年11月公安局在广东将我朋友拘留送四川公安局,说其逃逸,回到四川拘留所后,任何这属都见了他。
想咨询,公安局这样不让家属探望符合规定吗?我朋友这种情况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nisu……(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0-12-21 21:07